姜明主持召开厅深改组2018年度第一次全体会议

12.06.2018  09:52


6月8日上午,省厅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领导小组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全体会议。厅党委书记、厅长、厅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姜明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强调系统上下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五个纯粹”,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压茬拓展改革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我省司法行政改革在全省全国的影响力。

会议传达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2次会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3、14、15次会议、省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8年第1次会议精神,讨论审议了《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厅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厅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督察实施细则》和《厅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重点督察计划》。

姜明指出,要在思想上对标对表,进一步增强改革自觉。一要对改革的极端重要性深刻认识到位。自觉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结合起来,自觉把司法行政机构改革重组和司法行政改革融合起来,既要站在政法改革的全局看待司法行政改革,也要通过司法行政改革来全面推动政法改革。二要对改革任务的艰巨性深刻认识到位。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行政审批体制,开展制度文件清理,优化办事服务流程,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三要对改革的时代紧迫性深刻认识到位。强化直接入轨、奋起直追的紧迫感,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紧紧抓住我省司法行政工作领域迫切需要解决的体制性、机制性、根本性、导向性、保障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将改革任务谋深、谋实、谋透,努力推出一批全局性、标志性、关联性的司法行政改革举措。

姜明强调,要在谋划上远近结合,进一步创新改革举措。一要坚持理念先行。紧紧围绕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机制创新,依照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性和关联性进行系统设计,发挥整体优势,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二要坚持目标引领。紧扣中央、省委和司法部决策部署抓好谋划,切实把上级有关司法行政改革部署转化为我省司法行政改革的具体工作任务。围绕律师专业调解、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等司法部部署的5项改革试点任务,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为全国司法行政改革提供可借鉴的经验。三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广大干警职工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调查研究贯穿改革决策和改革落实的全过程。厅改革办要尽快开展改革专题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把情况摸透,把问题找准,把招数谋实,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有见地、有价值、有含金量的改革举措。

姜明要求,要在落实上不折不扣,进一步强化改革担当。一要压实主体责任。厅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改革任务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责任落实推动任务落实,努力提升改革工作实效。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抓改革,持之以恒抓落实,一步一个脚印把改革往前推进。二要落实年度任务。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抓紧搭建改革任务总台账,明确改革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到点验收、对账销号,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厅改革办要加强工作调度,按月度查哨查铺,切实提高改革工作效能。三要做实改革督察。严格按照“三察三单”制度,统筹开展好全面督察、专项督察和日常督察,有机衔接年度考核和改革评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正做到严督察、真整改、促改革。

姜明强调,要在宣传上有形有声,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紧紧围绕司法行政改革,进一步加大改革宣传力度,传播改革好声音,讲好改革好故事。一要营造良好氛围。扩大改革知晓度,增进改革共识度,提升改革参与度,引导广大群众共同为司法行政改革支招、一起为司法行政改革发力。二要打造改革品牌。积极向司法部争取改革工作试点,集中力量,压茬推进,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三要积极推介成果。全面总结和广泛宣传改革开放40年的司法行政工作经验成果,认真挖掘改革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成就,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形成推进我省司法行政改革的强大气场和良好局面。

副厅长、厅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夏月星、张国安、沙奇志,省纪委监察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胡之春,副厅长、厅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冰霓,副巡视员、厅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晏平出席会议。厅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和厅改革办工作人员近40人参加会议。


(厅法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