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玉舟对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30.05.2018  16:10


5月24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姚玉舟对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宪法修正案颁布以来,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我省有序实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省法治宣传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宪法同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思想贯通起来,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通起来,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实效性。要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持续推进学习贯彻宪法热潮,努力形成全社会学习宪法、遵从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

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法宣办主任姜明就认真贯彻落实姚玉舟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出指示: 省法宣办要按照姚书记重要批示要求,强化措施,创新形式,扎实推进好我省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法治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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