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领导对能源局工作提出新要求

30.09.2014  17:58

 

      9月29日,省能源局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宣布省委、省政府关于刘健同志任省能源局分党组书记、局长的决定。委党组书记、主任张韶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张韶春主任指出,省能源局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培育壮大能源和新能源产业,深入谋划发展思路,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着力加强行业管理,各项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的肯定。张韶春主任要求省能源局:一是加强团结,不断提升局领导班子和全局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理清思路,紧抓理论知识和业务学习,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谋划,当好省委、省政府的参谋助手;三是进一步转变作风,做好简政放权工作,做到能放则放;四是狠抓落实,对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不推不拖,不折不扣地落实;五是廉洁自律,切实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规定和省发改委“六不准”规定,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加强机关防御腐败体系建设。

      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刘健表示,省能源局要按照委党组和韶春主任的要求,锐意进取,奋力开拓,为全省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