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文化委认真贯彻《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精神

21.06.2016  17:02

近日,省文化厅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文市函〔2016〕194号),根据文件精神,市文化委首先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并将该办法在文化委网站进行公开。按照省文化厅的部署,要求各级文化市场主管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各种形式,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精神。同时加强宣传,通过艺术品市场法制宣传周、公益展览等形式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办法》知晓率。

二是全面深入开展行业普查,认真填报相关表格。要求各县区要以贯彻实施《办法》为契机,全面深入开展行业普查,加强与同级工商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好摸底工作,并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三是依法规范备案工作。各县区全面开展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工作,对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尚未备案的,要指导其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并督促艺术品经营单位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完成备案或者变更。

四是加强艺术品市场监管。市、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大艺术品市场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和随机抽查,广辟线索来源,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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