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民委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之星”评选活动

12.08.2014  10:18

为认真组织开展好淮南市“民族团结进步之星”评选活动,淮南市民委立足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之星”评选活动。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评选启动“”。以组织好全省开展百名“民族团结进步之星”评选活动为契机,市民委领导高度重视,在接到省通知后,立即要求相关科室起草我市评选方案,经过市民委主要领导修改把关,形成文件,迅速下发给市直单位及各县区。

 

二是各单位积极响应,参与氛围“”。市民委通过政务公开网络平台、会议、新闻媒体等方式将实施方案进行发放,各单位积极响应,在推荐人选上认真比对,推荐出在民族事业发展上功劳大、能力强的人选,氛围热烈而浓厚。

 

三是人选推荐有力度,涉及范围“广”。从各单位推荐的人选看,推荐涉及的范围广,推荐的集体多以企业、学校、乡村、机关为主,推荐的个人多在推动民族经济、教育、医疗、农业等方面快速发展上有突出贡献。

 

四是人选推荐有原则,评选标准“”。市民委将联合其他相关单位,结合民族发展工作做出的贡献,坚决本着原则,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在推荐的人选中,评选出为淮南民族发展事业贡献最突出的集体9个及个人11名,并将进一步按照省里评选要求,优中择优推荐参加全省百名“民族团结进步之星”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