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患病夫闹掰 法官倾力执行

18.01.2017  20:01
 

  安徽法院网讯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枞阳一章某与周某这一对夫妻,却印证了另一句古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章某在妻子周某患病期间,不恋昔日夫妻之情,对生病的妻子不闻不问,并建立婚外情。1月11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执结了这起扶养费纠纷案件。

  章某,男,枞阳县某医院的一名退休职工,2006年2月18日章某与周某登记结婚,婚初,两人感情还不错,自从2011年周某犯有严重的颈椎病后,章某开始嫌弃周某,经常无缘无故地争吵,动不动就离家外出,甚至与他人玩起了暧昧。而周某因缺乏劳动能力,身体多病,日常生活难以自理,生活费和医疗费也无着落,只好向其亲友借债度日。周某无奈之下,一纸诉状递交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章某自2016年1月3日起,每月28日前给付原告周某扶养费500元;同时被告章某于判决生效起三日内给付原告医疗费18000元。

  判决生效后,章某虽给付了医疗费,但扶养费方面又开始玩起了躲猫猫的把戏,分文不给。导致周某度日如年,出于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第一时间查询、冻结了章某的银行账户及存款。迫于压力,章某主动到法院给付了6000元(从2016年1月到2017年1月)扶养费,法官依法解除了章某被冻结的账户,该案顺利执结,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