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环保局积极做好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

20.06.2018  01:13

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制度。出台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销号管理制度,对水源地日常排查、登记、整治、监督、销号管理及其考核工作做了明确规定,采取了定期巡查、专项检查、不定期督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建立并落实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达标、谁受益”的原则,在全市建立以县级横向补偿为主、市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落实各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的管理职责,强化水环境目标管理。近10年来,全市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

积极部署2018年汛期环境安全防范工作。为有效遏制汛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切实保障汛期环境安全,市环保局强化责任落实、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突出抓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流域和区域的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加强汛期环境应急值守、环境监测,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汛期环境安全。

黄山市不断筑牢饮用水源地保护屏障
为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老百姓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环保局厅
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组赴黄山市督查
为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