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供销社印发关于做好 “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的通知

16.04.2015  17:52

        为全面落实2015“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市社专门下发通知。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二是精心组织检查,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五•一”节到来之前,由单位主要领导带队,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公众聚集场所,烟花爆竹、农贸市场等商品经营、加工场所和仓库,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备案,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在隐患未整改到位之前,要落实隐患监管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发生责任事故。市供销社将于“五•一”节前组成检查组,对社属各单位安全工作及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三是加强假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要做好“五•一”节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通讯畅通,遇突发事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确保科学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