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女孩遭“扒衣拍照”:5名无辜女孩被人肉辱骂

26.06.2015  10:09

四川资阳市乐至县一未成年女孩,疑似被另3名未成年女孩扒光上衣并“合影”。6月24日晚,乐至警方对事件进行通报称,受害女孩已被寻回,5名“施暴”女孩中,3人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2名未满14周岁的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这起事件在网络引发了一波讨论热潮,也出现了一轮网络“人肉”。在这一轮的“人肉”中,多名与事件无关的女孩因被传为施暴者,遭到了网友的谩骂骚扰。

24日中午,在乐至县城一处僻静的街道内,小冉和4名同龄少女坐在一间水吧内,她们都是与事件无关,但却遭到谩骂的女孩。“又有人骂我了,快去帮我澄清。”“我已经在下面说不是你了。”围坐在一张桌子前,5名女生举着手机,进行着同样的对话。在无法自证清白的情况下,她们最终决定报警。

事件进展

5名“施暴”女孩3人行政拘留2人批评教育

24日下午,乐至县相关部门透露,由于受害女孩在事发后躲藏起来,与家人也失去联系,经过民警近20小时的寻找,最终将受害人找回,并交由其家长带回。

6月24日7时51分,乐至县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关于网曝“四川初中女生被羞辱”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通报称,6月22日22时许,网上出现我县一女孩被羞辱帖文后,乐至县公安局立即会同相关部门及监护人进行调查。经查,2015年6月21日16时许,陈某(女,14岁,非在校生)因与受害人小英(女,化名,非在校生)发生口角纠纷,遂伙同其他4人(均系女性、未成年,一名为在校生)在乐至县天池镇仙鹤观一巷道内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并脱掉其上衣拍照上网。

根据相关法律,乐至县公安局对陈某等3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另2名未满十四周岁的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相关监护人加强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