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借钱买宝马 提完豪车当老赖

03.07.2015  16:42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宁国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宝马女”借钱买豪车不还钱的案件。

  袁某和谢某素来交好,所以当袁某想买新车时,第一时间就去谢某开的4s店里选车。在众多的新车中,袁某一眼就相中了一辆价值为477100元的宝马车,但由于自身暂时资金不足,爱车心切的她只好开口问谢某是否可以帮忙垫付剩余车款,让自己可以先把宝马提回家。爽快的谢某满口答应了袁某的请求,因为他觉得凭自己和袁某多年的关系,袁某定会按时还款。万万没想到的是,当谢某帮忙垫付了宝马车剩下的车款367500元后,袁某却久久不提还钱一事,而谢某多次向袁某催要欠款也未果,谢某手握着袁某亲自出具的欠条,内心却久久不能平静,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栽在了老朋友身上,遂无奈之下,他便将袁某告上了法庭。

  宁国市法院审理认为,债务应当清偿。该案中,袁某因资金不足向谢某借款,谢某为其垫付了购车款367500元,双方构成对垫付款项的追偿关系。袁某在借款后出具欠条予以确认,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袁某未及时归还欠款,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宁国市法院判决袁某应偿还谢某垫付款367500元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