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两会闭幕 奏响农机化发展强音 《中国农机化导报》

02.03.2017  16:08
      2月24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这标志着——2017年省级地方两会将正式画上句号,2017年全国两会也即将启幕。每次地方两会,“三农”问题都是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而农业机械化更是其中不可不提的重点议题,本报搜集了来自一线的新鲜农机好声音,看看代表委员对农机化发展提出了哪些意见?
王建:鼓励农机市场化专业化服务       代表名片:重庆市政协委员、市农委副主任       中央有对重庆农业“保口粮自给”的底线要求,我建议重庆主攻水稻高产创建,着力提高水稻单产,适度推广双季稻;巩固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确保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增强旱涝保收能力,提高农业机械化率;鼓励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   曾福财:迈向集约化打响福建品牌       代表名片:福建省人大代表、漳州龙海市东园镇厚境村支部书记       农业现代化,意味着传统农业将朝着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方向迈进。但土地流转不畅,制约着这一进程。只有建立权属明确、产权清晰的农村产权制度,农民参与流转的积极性才能提高,流转周期才会更长,规模更大,覆盖面更广。我认为,要大力推进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两权”抵押贷款、农地“三权分置”在内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土地顺畅流转,意味着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也意味着更高水平的科技与设施投入,助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推动福建农业品牌走得更远。   肖志红:加快农机基础设施建设       代表名片:安徽省人大代表、岳西县农委环保站站长       农村现在机耕道路建设滞后,特别是山区,机耕道路缺乏,年久失修,机械难下田,机耕道路宽度不够、坑坑洼洼,还有断路,农机得不到充分应用。针对农机“行路难”的问题,我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出台《机耕道路建设和管理办法》,制定机耕道路建设规划,明确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制定农村机耕道路建设技术规范,加快建设步伐,确保机耕道路建设顺利进行。
      此外,农机停放场、库棚缺乏。对于农机“住房难”,我建议省政府及农委(农机)部门,支持农机停放场库(棚)建设用地,解决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的用地;对农机合作社的农机场库(棚)建设,予以资金扶持;结合新农村建设,把农机停放场库(棚)建设列入其中;加强宣传引导,指导农机手做好农机停放保管工作。
      农机维修点分布不均匀,有的镇村无修理点,有的修理点缺乏必要的修理设备。我认为农机“看病难”也是农业现代化规模化发展中的问题,因此建议,省政府及农委(农机)部门,支持农机停放场库(棚)建设用地,解决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的用地;对农机合作社的农机场库(棚)建设,予以资金扶持;结合新农村建设,把农机停放场库(棚)建设列入其中;加强宣传引导,指导农机手做好农机停放保管工作。   赵灿:加快发展农用植保无人机       代表名片:黑龙江省政协委员、黑龙江科技大学现代制造工程中心主任       黑龙江是农业大省,需要植保无人机这种智能化装备助力农业增产增收。我建议,黑龙江应研发适合省内专用的无人机,实现农用植保无人机产业助力农业可持续稳定发展。
      黑龙江省农用植保无人机产业存在几个方面的主要问题,比如质量不能满足需求,没有自己的核心技术;没有统一技术标准,质量得不到根本保证,关键零部件可靠性不高;雾化效果参差不齐,实际喷洒达不到使用要求;续航时间短,运载量小;抗风能力较差;缺少大量操作人员、设备维修维护严重滞后等,不适合全省应用现状。
      建议做好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借力省航空航天基础雄厚的优势,大力发展多旋翼植保无人机服务和制造产业;加大力度发展植保载人机,适度发展植保固定翼无人机、植保无人直升机制造和服务产业;构建较为完整的载人机和无人机制造—专用农药生产—植保服务体系,完成产业链建设。尽快出台相关补贴政策,鼓励广大农村农民应用植保无人机。通过政府引导,搭建平台,构建产业链。成立黑龙江省现代植保技术产业联盟,搭建黑龙江省植保无人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大规模组建集喷洒作业、维修维护一条龙服务站或公司,并借助“互联网+”的力量,实现信息联动,五年内基本完成构建植保无人机设计制造、专用农药制备、关键零部件生产、喷洒服务产业链。应尽快出台相关补贴政策,鼓励广大农村农民应用植保无人机。通过政府引导,搭建平台,构建产业链。成立黑龙江省现代植保技术产业联盟,搭建全省植保无人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大规模组建集喷洒作业、维修维护一条龙服务站或公司,并借助“互联网+”的力量,实现信息联动,五年内基本完成构建植保无人机设计制造、专用农药制备、关键零部件生产、喷洒服务产业链。   汪贵章:降低秸秆资源化利用成本       代表名片:浙江省人大代表、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新野瓜果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每到农作物收获季节,秸秆的处理总会成为一个绕不开的话题。《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我在基层工作和调研中发现,秸秆还田成为秸秆利用的有效途径,农户们用机器把秸秆粉碎,制成有机肥还田,实现肥料化利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弊端在于,一台秸秆粉碎机每天工作耗电费用在300元左右。相对较高的使用成本严重影响农户的使用积极性。  
    因此建议,在鼓励农机行业加紧研发适合当地使用的秸秆粉碎机器的同时,秸秆粉碎机器的用电应该按照农业生产用电标准来计算,以调动农户积极性,推动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摘自:中国农机化导报 17-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