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法院尽力救助特困执行申请人

24.09.2015  17:50
 

  安徽法院网讯    “执行难”是普遍困扰法院的一项现实难题,太湖县人民法院近年来为避免“执行难”带来的衍生问题,在执行救助工作上积极作为,在有限的资金条件下,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支持,为特困当事人解决生活困境。

  成立专项基金,旨在救急救难

  在对多年的执行工作和困难申请执行人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2009年,“太湖法院执行救助基金”在当地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应运而生。基金的设立旨在为特困的当事人救急就难,首年拨款20万元,目前已达到每年30万元。相对于困难当事人基数来说,基金并不多,但却及时解决了许多家庭眼前的生活困境,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该院自2009年首次启动发放执行救助资金,到2015年上半年,“太湖法院执行救助基金”共救助特困当事人125人,累积发放救助基金一百余万元。

  执行信息畅通,得到中院支持

  该院对于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也努力发挥基层前沿作用,畅通各类执行信息反映渠道,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特困当事人情况,得到了安庆市中院的大力支持。例如今年在中院指定执行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当事人仇某某被殴打致精神病,丧失劳动能力,与70岁老母亲两人相依为命,无任何收母子生活陷入困境。在多次走访了解了实际情况后,太湖法院积极向中院反映该家庭实际困难,帮助仇某某提出执行救助申请。安庆市中院在得到太湖法院执行信息和工作人员实地了解后,很快发放了执行救助款,解决了这对母子的生活难题。2014年以来,在指定执行案件中为申请人争取救助金15万余元。

  严格资金管理,让钱用在刀刃上

  为了让执行救助更加规范透明,太湖法院制定了《执行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办法内容涵盖了执行救助基金的适用范围、发放条件和日常管理等,规定基金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同时,每一笔救助金的发放,都需要经过该院审委会进行讨论决定,确保救助金发放到最需要的申请执行人人手中,让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

  执行救助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但却能解决很多当事人眼前的困难。司法为民之路任重而道远,太湖法院将坚持和加强执行救助基金工作,努力让“司法为民”温暖到每一位困难当事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