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积极开展生态保护

29.08.2017  23:21

近年来,太湖县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地表水环境质量大部分优于Ⅲ类标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水质优于Ⅱ类,空气环境质量优于二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太湖县林地覆盖率达55.79%,水域湿地覆盖率达12.05%,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8.8%,共计减排化学需氧量71.8吨、氨氮21.5吨。为切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全县进一步强化加快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红线的三大红线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环境保护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太湖县生态文明示范县规划(2016-2025年)》编制完成。深化以花亭湖流域为重点的水污染专项整治,关闭花亭湖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2个、实施5个农业源减排项目,建设6个生活源微动力污水处理站,完成花亭湖内7万平方米养殖网箱拆除工作。完成绿动能源等6家企业的燃煤锅炉改造,对6家粘土砖窑厂实施关停。争取到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被列为全国51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