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大观区法院入选最高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六起典型案例

23.12.2016  19:35
 

  安徽法院网讯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关于依法审理拒执刑事案件典型案例新闻通气会时,公布了六起典型案例,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审结的张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公诉案入选。

  据悉,2012年6月28日,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判决张某与查某离婚,并将该市大观区市府路某房产屋的所有权判决给查某。民事判决生效后,查某于2013年1月30日申请对该房屋强制执行。2013年5月6日,大观区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告知其要按照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交付房屋,被执行人张某拒不签收通知书,并对送达人员进行谩骂。2013年10月25日,法院在张某居住房屋处张贴公告,责令张某在指定期间迁出该房屋,到期仍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当天,张某对法院工作人员谩骂,并在屋内手持木棍挥舞,不让法院工作人员张贴公告。2014年1月14日,大观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对张某采取强制搬迁措施,张某情绪激动并殴打办案人员,致使一名办案人员嘴部受伤流血。

  2015年7月27日,被执行人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大观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该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起且已履行完毕,酌情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五个月零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