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房换小房,巧解执行难》

27.05.2014  11:26
 

  安徽法院网讯  5月22日,六安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经济与法》栏目工作人员走进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与该院合作拍摄法制宣传节目《大房换小房,巧解执行难》。

  这是一起因“老赖”躲债而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举家外出逃债,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有一幢200多平方米的楼房。法院在处置该房抵债时碰到“一套房产不能执行”的困境,执行法官想到“以大换小”的方法,即拍卖被执行人大房,新建一处小房安置被执行人,大、小房差价款作为执行标的款支付申请执行人。可是,要想把思路变行动,把目标变现实,还需当地区、乡政府和房产建筑管理等部门的协助配合。区法院在接下来的执行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按照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司法为民的工作思路,努力争取直接同被执行者打交道的城北乡干部群众的的支持,最终顺利建成一座70多平方米安置小房,按照“大房换小房”的方法巧妙执结了该案。

  当天上午,电台摄制组工作人员扛着50多斤重的摄像器材,在六安市城北乡新井村找到了涉及该案的“大房”和“小房”,进行了现场录像,采访了申请执行人和城北乡人大主席,法院分管执行的院领导和承办法官在节目最后提醒广大市民“借钱容易要钱难”,日常出借钱款时,一定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誉、摸清借款人偿还债务的能力、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到法院起诉之前要做到“三找”,即找工作单位、找车辆、找房产等,做到“亲是亲,财是财,亲兄弟明算账”,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到法院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