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招聘大学生做兼职 冒用他人身份证办卡获利近百万

02.07.2015  11:54

身份证丢失不仅麻烦,还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近日,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破获了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男子汪某某从上线处得到大量身份证,然后招聘大学生、社会人员做“兼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在各大银行办理了3000 余张银行卡,获利90 余万元。

同伙在芜湖被抓将其供出

今年年初,芜湖市经侦支队破获姚某某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通过审查发现这是一涉及多地的专门从事网络买卖银行卡的犯罪团伙。据姚某某供述,其同伙汪某某负责招聘人员在合肥专门从事买卖银行卡业务。

姚某某今年24 岁,河南人。去年4 月,姚某某在QQ 群里看到有人发布需要银行卡的“业务”,于是就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了银行卡,对方支付了每张卡30 元的报酬。

后来,姚某某成为办卡“领队”,从上线佳姐(化名)处获得他人身份证(多为女性),在社会上招聘“办卡员”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银行卡。姚某某的报酬从每张卡30 元提高到50 元,在郑州挣了1 万多。后来,他又在芜湖干了一个多月,办了30 多张卡后,被芜湖警方抓获。

在合肥发展三名“领队”

汪某某原本也是“办卡员”,随着“业务”发展,从去年底开始带领“团队”在合肥开展“业务”。他从佳姐处获得身份证、电话卡,通过QQ 发布兼职信息,招聘大学生和社会人员作为“办卡员”,还在其中挑选了三人当“领队”。

“办卡员”办好卡后,“领队”再将身份证和绑定的电话卡交给汪某某,汪某某激活银行卡后,按照普卡每套200 元,网银卡每套400 元的价格支付报酬,再把办好的银行卡快递给佳姐。而汪某某从上线处得到的报酬是普卡一套400 元,网银卡一套850 元,除掉支付给“领队”的报酬,所获利润与同伙平分。

2013 年底至2015 年初,汪某某与同伙从佳姐处获得他人身份证,在多家银行骗领银行卡3000余张,共计从佳姐处获取利润90 余万元。5 月27 日晚,庐阳经侦大队民警将正在合肥一家网吧上网的汪某某抓获。齐玥本报记者宛婧

□手法

招聘大学生谎称刷网店信用

据大学生珊珊(化名)交代,她在兼职QQ 群里看到“领队”宋姐(化名)发布的兼职广告“招淘宝充场人员,日结100 元”。“当时说办卡是帮淘宝店刷信用,我就答应了。我每次在逍遥津和宋姐见面,她会拿出一叠身份证,从中选出照片和我相貌接近的……”珊珊表示,她不知道冒用他人名义办银行卡是违法的。

而据了解,姚某某和汪某某招聘“办卡员”时,前来应聘的有不少女大学生,而借口多是“帮淘宝店刷信用”,女生们多信以为真。齐玥本报记者宛婧

□提示

身份证丢失后尽快备案免责

发现二代身份证丢失或被冒用,应立即到公安机关备案,免除自己的责任。日常生活中,不要把身份证借或抵押给他人;不要在火车站、商场等公共场合将身份证放在大衣侧兜;身份证到期换证的时候,记得把过期身份证交还给派出所,以免老身份证保管不当而遗失;在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最好养成在复印件上注明适用范围和权限的习惯。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