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政府对中石油等央企变脸

20.11.2014  13:52

  曾经关系“甜蜜”的央企和地方政府开始频频在环境问题上产生纠葛。

  就在上周,有媒体再次报道了陕西地方政府和中石油长庆油田的“环保账”。相关报道称,陕西榆林、延安两市认定长庆油田需缴纳的水土流失补偿费及逾期罚款合集超过16亿元,长庆油田则不仅拒绝缴纳,甚至对地方相关部门提起了诉讼。

  这只是中国众多地方政府和央企在环境问题上“扯皮”的冰山一角。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近年来包括中石油、中石化等在内的多家央企均不同程度地和陕西、甘肃、内蒙古甚至广东等多个省份存在“环境纠葛”。

  地方政府似对央企“变脸”

  在东部经济大省江苏,一些石化行业央企不断收到当地的“逐客令”

  由于财大气粗、稳定可靠,央企历来都是地方政府争相拉拢的香饽饽。

  曾有媒体援引国资委人士的话称,地方政府愿意跟央企对接,一个重要原因是央企体量大。“比如说中石油、中石化,他们如果在地方投资项目,几十亿上百亿都是小数目,很容易在短时间内把当地的GDP拉上去,这也是地方政府最想看到的。”

  不过,令地方政府始料不及的是,一些央企在给地方政府带来GDP增长的同时,也给当地环境带来破坏,地方政府开始面临巨大的环境修复压力。

  以长庆油田为例,其在甘肃庆阳共有7个采油厂,都是处级单位。油田为增大产量,采取了“注水采油法”,对地下水的消耗量极大,当地群众称之为“以水换油”。此外,庆阳境内8条较大河流也都因为采油而受到污染,其中部分河流水质监测仅为5类或劣5类。

  另据了解,长庆油田的工作区分布在陕、甘、宁、内蒙古等多个省(区),这也意味着遭受环境“伤害”的地区很广。

  类似的情况不仅存在于环境承载能力本身就差的西部地区,在经济发达的东部省份同样如此。

  在广东,中石化下属3家企业同样成为当地环境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的重灾区——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环保部直接调度处理的突发环境事件为26起,其中这3家中石化企业所在的广东省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9起,包括重大环境事件1起,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据当时报道,广东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局长周全甚至在督察组反馈会上气愤地拍起了桌子:“明目张胆的!明明发现排污超标,没人去检查,没人去督促,还老是要挟地方政府。”

  事实上,广东官员的态度并非个案。2013年“11.22”中石化黄岛爆炸重大事故之后,在另一个东部经济大省江苏,一些石化行业央企也不断收到当地的“逐客令”。

  值得一提的是,在早些时候,针对央企的环境处罚和补偿要求一般都是由国家环保部开出——尽管背后可能是地方政府的“意志”。而在2013年以后,越来越多的地方环保部门开始直接向央企“挑战”。

  2013年,中石化安庆分公司在应急处置一次停电事故时出现短时间黑烟排放,因此被安庆环保局开出一张9万元的罚单。尽管钱不多,但这被认为是开启了地方环境部门直接“挑战”央企的先河。

  而就在今年9月底,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因重催装置故障排放黑烟,兰州西固区环保局现场下达了处罚10万元的事先告知书。

  责编: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