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10岁小学生月余偷6000多元 存到校门口商店老板处

03.07.2016  19:53

相信很多人知道蚂蚁搬家,小小的蚂蚁把食物一点一点地往家里运。

一个多月来,阜城有个10岁的小学生也学起了蚂蚁搬家的精神,不过他不是往家里运东西,而是一次次把家里的钱拿出来存到学校门口的商店老板处,前前后后竟存了6000元,供自己买东西使用。

6月29日,他的“小金库”被发现了……

10岁娃从家里拿钱,存放在商店老板处

6月29日一大早,就有人在阜城某小学门口吵闹,“火药味”很浓。吵架双方是学生家长和学校门口一商店的老板。

原来,该校学生小明(化名),喜欢在学校门前的商店里买零食、玩具,但跟家长要钱,很难要到。于是,10岁的小明萌生了从家中“拿钱”的想法。

小明的父母都是做生意的,每天回家比较晚。他观察到,父母进屋后总是把手中的包随手往沙发上一扔,就休息去了。于是,他就趁着家长不注意,从中取出 100元、200元存起来。存了1000多元后,他感到放在家里不安全,就拿着这笔钱,存放在学校门前一家商店的老板处,说他到那里拿吃的、玩的都从这笔钱里扣,老板便答应了。

6月28日晚,小明的父亲准备了2000元红包装在包里,准备第二天喝喜酒。可第二天一早,他发现红包里的钱还剩1100元。两口子心想,如果家里进了小偷,不可能会留下钱,一定是孩子拿了。于是,孩子的母亲追到学校,一问小明,这才知道他拿家里的钱存在商店里。小明的母亲便找商店老板理论,就发生了上述一幕。

一个多月,存了6000元花掉四五千

见吵架的双方矛盾逐渐激化,围观市民报了警。颍州公安分局清河路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将双方带回了派出所。

民警了解到,一个多月时间里,见父母没有发觉,小明的胆子越来越大,从父母包里拿钱的数额上升至300元、500元、甚至是上千元,他把这些钱都存在商店老板处。

按照小明的说法和商店里的记录单,他共在商店老板处存了6000元钱。期间,他用这些钱买吃的、喝的和文具,还请客“招待”同学,总计花费4000元左右。

而商店老板则称,小明和他的同学从店里拿东西,有时他一忙,就没有记录,剩的钱不到2000元。

最终,经民警调解,商店老板退给小明家长1500元。民警对商店老板进行了批评 教育 ,老板向孩子家长赔礼道歉。

律师

商店老板做法不妥,孩子家长也应负责

“很明显,商店老板的做法不妥。”安徽志豪律师事务所的高文侠律师说,一名10岁的孩子,肯定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是几百元、上千元存放在商店老板处,对方应该拒收,或是跟小孩家长联系说明情况。

高文侠介绍,如果孩子一次性消费数千元的大件东西,家长可以申请该消费行为无效,要求退钱退货。但如是零星消费,并且都“吃到肚里”,家长只能主张商家退回余下的钱。

高文侠认为,此事中,孩子的家长也应负责任,“一是没把自己的钱放好,二是没教育好小孩,如果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偷拿家里的钱,就是偷盗”。

(记者 储继明 通讯员 张婷婷 于新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