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打工受阻 老赖现身还钱

10.12.2014  21:53
 

  安徽法院网讯  “我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后,坐飞机、动车什么的都成了问题。现在我的名字和照片还在闹市大屏幕上‘亮相’,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还钱,请法院尽快解除对我的限制措施!”11月26日一大早,失信被执行人徐某主动来到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急切的对执行法官说道。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2011年12月,失信被执行人徐某与申请执行人某租赁公司签订了汽车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徐某向申请执行人租赁广汽本田品牌车辆一台,车辆价格及税费等共计23万元,租赁期限36个月。合同签订后,申请执行人将该车交付给徐某,徐某随即支付了首付款8.3万元。但徐某自2012年6月起,未能按约定支付租金。经申请执行人多次催款未果后,起诉至龙子湖区人民法院,2013年9月经法院审理,判决徐某支付欠某租赁公司剩余租金16万元。判决生效后,孙某拒不履行。2011年9月本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徐某为逃避执行,四处躲藏,一直未现身。于是,执行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和《蚌埠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规定,依法将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闹市LED大屏幕公开“亮相”。与此同时,还对徐某采取限制措施。

  2014年11月,徐某自觉无颜在蚌埠生活,准备外出到东部沿海城市去打工,到高铁站买票时方知自己已无法买到动车票。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失信被执行人徐某主动来到法院,说明情况,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现正在履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