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收时节焚烧秸秆积习难改 既要查禁又要引导

01.06.2014  11:42

      夏收时节,又进入秸秆焚烧活跃期。面对秸秆焚烧陋习,一些地方出台了查禁处罚措施,同时,也加大了宣传和引导力度。

      记者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减少秸秆焚烧行为,安徽今年将安排15.6亿元秸秆禁烧奖补资金,发放到各市政府和省级国有农场,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用于促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市、县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奖补资金的安排和使用。同时,安徽将各地禁烧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内容,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市县给予约谈、暂停部分项目环评审批等处罚。

      近日,江苏省环保厅经过核查后确认,江苏今夏秸秆焚烧“第一把火”点于南京市高淳区桠溪镇的蓝溪村、荆山村和桥李村,焚烧火点有5个,累计过火面积13亩左右。事发后,高淳区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很快扑灭了火情。公安部门对焚烧秸秆的8位农民作了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给予蓝溪村党支部书记免职处理,对荆山和桥李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南京市在全市范围内加强宣传,加大巡查力度,力争不再发生大面积秸秆焚烧事件。

      据了解,近两天,在焚烧秸秆及不利气象条件的共同影响下,江苏空气污染持续,部分城市达到重度污染级别。30日,江苏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日前在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上表示,去年山东省PM2.5和PM10的平均浓度分别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的1.8倍和1.3倍,主要源头是山东能源和产业结构不合理、城市环境管理粗放和机动车排放污染。

      夏收时节,秸秆焚烧问题应引起重视。张波表示,环境管理粗放是山东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城市拆迁改造、建筑施工、渣土运输、环卫保洁、秸秆焚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等环节污染较重。

( 来源: 新华网 作者:张紫赟 秦华江 王海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