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迅速处置南洛高速突发环境应急事件

30.09.2018  20:58

2018年9月28日10:14分,亳州市环保局接到南洛高速界阜蚌公路监控中心电话报案“在利辛县西潘楼镇郭楼行政村南洛高速311公里处,因车祸导致危化品运输车辆硫酸泄漏”的环境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责成市环境监察支队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事故现场,自东向西行驶的一辆装有30吨浓硫酸的皖M26787罐车遭豫K92037货车追尾,导致硫酸泄漏,少量硫酸流入高速公路北侧的河沟内,硫酸与水接触后产生大量酸雾。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市环境应急人员立即与利辛县救援人员一起对周边居民进行了疏散;同时,消防队员着防化服进行事故勘察,并对罐体进行关阀封堵,减缓泄露,救援人员调集沙土和石灰对泄漏点进行处理;随后,环境应急人员立即用石灰、烧碱对河水进行中和处置,并对河沟内的水质进行监测,同时对周边6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集中式饮用水源井进行了排查。

经多点、多次对河水监测,PH值均在6-9之间,周边无集中式饮用水源井后,环境应急人员才安下心来。等到交警部门调来空罐车,救援人员对事故硫酸罐车进行倒罐作业,成功将剩余浓硫酸转移完毕,此次环境应急事件圆满结束,整个过程无人员伤亡。

此次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环境监察人员能在繁重的执法监管工作状态中立即集合赶赴事故现场,并能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处置处理到位,充分展示亳州市环保局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有着充分的准备,环境监察人员拥有大局意识和专业素养,为全市环境应急工作交上一份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