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新增36万“营改增”纳税用户

27.04.2016  15:11

记者昨日获悉,“营改增”试点将于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我省预期将新增约36万“营改增”纳税用户。原使用税控收款机的小规模纳税人,可免费置换新的税控收款机,满足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需求。

据了解,目前,第一批共一万多台税控收款机已经发放到各地,原使用税控收款机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到当地国税局指定地点或安徽航信当地办事处,用老收款机进行免费置换,也可以拨打全省免费技术服务热线965432申请工作人员上门置换。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对于营改增纳税人,自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提供发票,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6月30日;5月1日起,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根据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办理发票领用手续。5月1日前,如果在主管地税机关已申报缴纳营业税且未向购买方开具发票,需补开发票的,可在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链接:“营改增”关键时点

4月30日前,办理登记、认定和发票领用等事项;

5月1日起,可依法依规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5月15日前,需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

6月27日前,需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申报缴纳增值税。

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