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造“法治合肥”靓丽城市品牌

08.12.2014  20:59

  近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合肥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多项主要经济指标相继进入或接近全国省会城市“十强”。

  合肥经济社会发展实现逆势上扬,既归功于全市广大干群的奋力拼搏,也与良好的法治环境息息相关。一直以来,合肥始终坚持把依法治市作为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抓手,地方立法步伐正在不断加快:

  《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条例》,首开公务员转任地方立法之先河;

  《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成为全国最严格的水环境保护法规;

  《合肥市科学进步条例》,成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有力保障;

  …………

  “这些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促进依法治市、依法行政,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凌海群如是说。

  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履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公开立法。就在去年,合肥制定《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和修订《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两部法规从动议、立项、起草,到修改,一个月全部完成,这在合肥立法史上还是首次,充分体现了合肥特色、合肥速度。

  “立法过程中,我们还邀请了法学专家参与起草、论证、修改,并委托专家团队进行立法后评估,让每一部法规都能在法制统一框架内发挥作用,不仅符合法理,还要具有针对性。”凌海群说,合肥还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包括行政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单位等,还让广大群众有序参与到地方立法工作中来,在推动民主立法、公开立法上迈出了很大一步。

  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行使好地方立法权,发挥地方立法在合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我们将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完善立法项目征集论证等相关机制和制度。”凌海群说,重点领域立法将是下一阶段重要工作,其中重点是做好城市建设、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规,在法制统一的框架内,把城市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将合肥打造成为美丽、整洁、宜居的“大湖名城、创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