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我省放开合肥以外其他城市落户限制

08.12.2017  18:14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若干政策的通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提升我省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政策提出,进一步放开城市落户门槛。全面放开除合肥以外其他所有城市落户限制。到2020年,确保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5%以上。 2017年至2020年,全省农业转移人口累计落户587.6万人。我省将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5个省级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500个共享型省级示范实训基地、7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训基地、200个省级“名师工作坊”、19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培训农业转移人口不低于100万人次。到2020年,全省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接受免费或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政策明确,加大对进城购房农民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将稳定就业的进城农民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各地根据商品房库存情况,因地制宜采取便利措施,支持房屋拆迁农民在城镇购房。加大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力度,到2020年,全省农民工随迁子女城镇义务教育覆盖率达到99%以上。同时,进一步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体系,到2020年,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5%、96%以上。

我省还将积极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积极推广“劝耕贷”创新试点经验。全面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钱挂钩”政策,拓展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制度。

此外,我省将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有序启动县改市、县改区工作,增强中心集镇的人口集聚功能,积极培育镇区人口达10万以上的特大镇。选择产业基础较好、生态环境优良、文化积淀深厚的小城镇进行重点培育,形成80个左右具有徽风皖韵、凸显专精美活的生态宜居型特色小城镇。坚持把特色小镇作为新型城镇化的有效载体,培育建设80个左右省级特色小镇,安排特色小镇建设专项资金,采取“借转补”和“以奖代补”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色小镇予以扶持。(记者 郑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