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人员“车窗抛物”将受双倍处罚

26.11.2014  14:35

  记者昨日从城管部门获悉,蜀山区城管部门出台规定,城管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向车窗外乱扔烟头、废纸屑、塑料袋等生活垃圾时,将给予加倍处罚。

  蜀山区城管局负责人表示,辖区内各镇街园城管部门、局属各队办、机关各科室的行政执法人员、协管队员和行政工作人员在使用公务车辆执行公务时,如果有人向车窗外乱扔垃圾,证据确凿的话,在场其他人没有当面制止的要写书面检查,并在执法中队会上进行公开检讨。而向窗外乱扔垃圾者,要给予100元的加倍处罚(法律规定罚款50元),并在全系统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并不听教育劝导的,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待岗或解聘处理。(合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