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工商质监局举办全市合同监管工作培训班

21.09.2016  18:03

  近日,宣城市工商质监局为进一步做好合同监管工作,提高合同监管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围绕国家工商总局新修订的《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格式条款监管、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合同帮农等方面的工作,举办了全市合同监管工作培训班。

  为做好全市动产抵押登记工作,高效便捷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动产抵押登记服务,此次培训的重点是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并于2015年9月1日施行的《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培训会上,详细讲解了新修订的《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出台的背景、修改的起因、修改的目的、修改的主要内容以及新、旧《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的区别,并对近几年各地在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中的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答疑。同时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新《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的要求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设立、变更、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