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30城市动了公积金政策

27.11.2014  12:28

    降首付、提额度、异地互贷刺激“刚需”。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称,11月起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作出调整,其中包括降低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至20%,恢复省内异地互贷,取消公积金贷款时间间隔等。

  通知称,对于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对于人均建筑面积尚未达到全市人均建筑住房面积标准的,再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由50%降低为40%,利率上浮10%。购买精装修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为家庭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所购为家庭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不完全统计,已有苏州、武汉、贵阳、长春、成都等超过30个城市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不同程度调整。

  降低公积金首套房贷首付

  抚顺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员表示,近期公积金个贷调整主要是调整了贷款首付比例,借款人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20%下调至15%;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30%降为20%。河南、贵阳、沈阳在9月底便将首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最低20%。与此同时,二套执行“认贷不认房”,二套首付降至30%。日前,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下发通知,放宽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门槛,最低首付款比例从之前的70%调整为房屋总价的30%。扬州、杭州、成都、无锡表示,对已有一套住房并结清贷款余额的家庭,再购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多个城市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苏州日前发文表示,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贷款上限,商品房贷款额度上限由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成都、黄石将公积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无锡将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从此前的50万元上调到60万元,除此之外,甘肃、湖南、广西等地执行异地互贷政策。

  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可以降低购房者购房成本,降低首付、放宽贷款条件对于价格敏感型的刚需购房者,有明显的吸引力,中央释放放松信号,地方自然乐在其中。

责编:李新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