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将"破旧立新" 遏制贪腐

27.02.2015  05:47

  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后,今年起,全省医改将聚焦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这一“最难啃的骨头”。 2月26日,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将在体制机制上“破旧立新”,通过调整药品购销体制机制、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推行标准处方和临床路径、公布群众满意度等举措,强化日常监管,破除“以药养医”,全力遏制药品、耗材、设备购销中的腐败现象。

  2014年,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医疗卫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8件123人,其中各级医院院长16人。有媒体称“医院出现‘塌方式腐败’”,原因之一是“医改以来国家对公立医院投入巨大,养肥了贪腐分子”。为此,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说法是对社会的误导,事实上,遏制腐败需进一步深化医改。据介绍,我省开展的基层医改和公立医院改革均旨在调整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医疗服务。改革中实施的药品零差率销售及药品、耗材、设备集中招标采购等举措,正是为了遏制这些领域的权钱交易和腐败现象,例如芜湖市通过向药品供应商收取20%的药品增值费,大大压缩药商利润空间,明显减少了药品回扣等现象。同时,强化政府责任,增加经费投入,群众得到了实惠。被查处曝光的医院院长腐败案件,不少都是多年积案,这恰恰更说明应通过深化医改,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等机制,使院长规范行使权力,并受到监督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