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与浙江省湖州市签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合作与服务发展框架协议书

29.12.2016  18:06

12月28日,宣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宣城市湖州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合作与服务发展框架协议书》。宣城市政府副市长黄敏、湖州市副市长李建平出席协议签订仪式并讲话;两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协议书。

协议书明确,一是成立两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合作与服务发展工作组,建立双组长工作制,组长由两市政府分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领导担任。二是加强两市食用农产品准入及地产食品信息对接互通;加强健康产业区域合作,助推与服务两市食品药品等健康产业发展;加强区域间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范联防联控;建立两市食品药品安全稽查协作绿色通道等具体工作内容。三是要求逐步建立完善轮值牵头推进工作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区域合作绩效评估制度等长效工作机制。

下一步,宣城市局将逐条细化、分步推进,认真落实协议内容。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合作,更好的服务于两市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域合作与发展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