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有序推进棚改安置房建设

13.03.2020  17:02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实行分区分类指导,一项目一策,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有序推进棚改安置房建设,对已开工项目优先复工,对异地新建项目坚持成熟一项开工一项,对暂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抓紧做好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和施工方案制定等前期准备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限,努力实现早开工、早见效。

  《通知》明确,抓开工也要紧盯竣工交付的目标,坚决防止工程烂尾和工期严重滞后的情况发生。  2020年棚改新开工的项目要在施工合同签订时明确竣工时间,并向社会公布;抓好棚改续建项目竣工交付,继续按合理工期三年进行安排调度,建立应竣工项目库,实行销号管理,年底前,力争2017年及以前年度计划开工的棚改项目竣工率达95%以上;对于开工三年以上,到年底仍然不能竣工交付的项目,要说明原因并报当地政府核实同意。同时,加快棚改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同时,继续通过发行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支持棚户区改造,积极配合同级财政部门,建立和完善债券资金使用等管理制度,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按项目建立债券资金使用台账,依法依规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加快棚改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尽早发挥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据了解,我省将力争6月底前棚改安置房建设开工率达50%,11月底前完成新开工和基本建成目标任务的100%,确保年底前实现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9.9万套,基本建成15.3万套的年度目标任务。  (记者  何珂)

[ 编辑:代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