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适时启动整合 安徽有望建立统一制度

24.01.2015  11:53

记者从省政协获悉,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919 件,审查立案918 件,分别交由94家承办单位办理,其中不少关乎民生的提案都获得了相关部门的回应。

削减行政审批事项

季学枫等6名省政协委员通过提案反映:减少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是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放行政权力既要有数量,更要重质量,还要提高“含金量”;要注重社会组织培育,进一步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据悉,截至2014年年底,省政府累计精简调整400多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并在机构改革中,明确要求将原有行政部门承担的一些具体事务,能够交由社会组织的,一律交给社会组织承担。

“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利用率低,闲置破坏现象严重。”省政协委员李金华提出,文化政策落实不够,财政投入少。曹帮萍等委员也表示,一些地方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发展后继乏力。为此,省文化厅制定《<文化强省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采纳提案建议,启动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已建农民文化乐园100个,构建美好乡村示范文化活动中心1296个,正在组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三馆联盟,打造文化发展的安徽“乐土”。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

我省医疗保险由于历史原因,分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省政协委员吴旭军等提出,按现行政策,城镇化过程中农业转移人口既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两项制度体系的并行,势必造成居民重复参保、政府重复补贴、享受政策不平等突出问题。他建议,整合后并轨管理,可实现参保对象享受政策的统一,“既为群众减轻负担,政府也减少补贴。”因此呼吁,探索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村合作医疗。

对此,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省卫生部门负责。现行城乡分割的医保制度,隶属于两个不同的部门管理,形成了两个体系、两套经办机构。“经办机构、结算信息系统重复建立、药品目录重复设定,不同程度存在着部分参合(保)人员重复参保(合)、少数人重复报销等问题。”他介绍,截至目前,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已将新农合并入城镇居民医保,由人社部门统一经办;22个县(市、区)将城镇居民医保合并到新农合,由卫生部门统一经办。下一步,将适时启动我省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加快在全省范围内建设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给孤独症儿童建校

省政协委员何宗文反映,因缺乏资金,患孤独症的儿童家庭和救助机构,往往“无米下炊”、难以为继。“社会缺乏相应救助平台,公办康复教育机构少,民办机构缺资金、缺老师。”为此,他呼吁,鼓励普通学校接受这些孩子,扩大训练补贴救助范围,对接收孩子的普通学校“给钱给老师”,并为孩子建立自己的学校。

省教育厅回复表示,2015年,将探索“医教结合”,加大选派教师参加国家孤独症儿童教育进修班,形成培训者队伍,增加财政投入。

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严重,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偏低。省政协委员宗琦认为,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特别是工业废水污染,都是饮用水不安全的“罪魁”。省民盟、李桂廷等在提案中反映,全省不少中小水厂运行困难,个别市饮水安全工程三分之一停用或未曾使用。建议加大监督力度,遏制使用“非标”材料,减少污染。

省水利厅表示,今年将会同环保等部门,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检测;全面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检测体系,并要求各地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做好水源地保护、水质涵养、水质检测。                                            本报记者 刘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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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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