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黎明副局长带队完成对铜陵宣城市开展城乡基础设施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实地督查

05.02.2018  12:01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基础设施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实地督查的通知》(皖政办传〔2018〕13号)要求,省政府第二督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汪黎明带队,省政府办公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人防办以及省安全生产专家共9位同志参加,于1月30日—2月2日完成了对铜陵、宣城市开展城乡基础设施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的实地督查。

督查工作期间,督查组长对每个环节亲自把关、亲自参与,各成员服从安排、认真工作,达到了真督实查的效果。

督查组严格按照皖政办传〔2018〕13号要求,每到一地,先认真梳理督查重点范围和对象,划分工作小组,灵活采取查看资料、座谈交流、随机抽查、暗访暗查等方式,掌握督查对象的实际工作情况再听取汇报。督查期间,督查组先后查看了两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台账,随机延伸督查了枞阳、郎溪县,现场检查20个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及工作台账,并沿途关注了城市公交站台、学校、道路等安全情况,共发现问题和隐患20条。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查组现场一一与被检查单位进行了反馈,并在反馈会上集中交属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举一反三,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