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民政局“五举措”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精神

14.02.2017  13:02

      安徽省、宿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精神文件下发后,埇桥区民政局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民政工作重点,采取五项措施落实好会议精神。

      一是提高认识,夯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埇桥区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省、市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社会政策要托底的部署要求,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加大全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高效有序应对各类重特大自然灾害,有效保障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二是高度重视,加大专项资金投入保障。出台《埇桥区民政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优先位置,确保政府投入只增不减,将中央、省、市、区拨付的救助补助资金抓紧到位,科学合理编制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资金预算,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资金使用管理公示公开,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提高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是加强领导,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埇桥区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牵头,民政部门负责,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扶贫、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城乡低保对象、受灾群众、特困人员、孤儿和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

      四是减灾救灾,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埇桥区加大受灾群众困难排查力度,调整完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2016年因灾倒房共14户,经排查,曹村镇闵贤村五保户孙井元因灾倒损农房至今未完成修建,埇桥区民政局于2017年1月从冬春救助资金中下拨给孙井元20000元,用于农房重建,经和曹村镇武装部长郝鑫对接后,决定于3月份对孙井元因灾倒损农房实施重建。

      五是保障民生,完善社会救助兜底工作。认真做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2016年,农村五保供养核定保障人数7524人(分散供养6269人、集中供养1255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591万元;救助孤儿763人(分散717人、集中46人),其中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69人,共发放救助资金587.3万元。救助生活无着人员290人次,救助费用合计29万元,其中生活救助188人次、返乡救助49人次,安置救助救助38(含弃婴10人)人次、医疗救助15人次;救助重残人数为14670人,共计发放资金795.25万元。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做好救急难工作,及时解决好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提高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比例,将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残疾人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

      今后,埇桥区民政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好各项救助政策和措施,加快资金发放进度,确保及时足额将中央和地方各级安排的各项资金及时落实到户、发放到人,确保全区困难群众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上报单位: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