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发放上半年农村五保生活补助费
09.03.2015 18:47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为切实加大民生工程力度,提升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埇桥区积极落实《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宿政秘[2014]110号)文件精神,“保证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结合全区实际,确定2015年分散五保供养标准为2400元/人/年、集中五保供养标准为3600元/人/年,2015年上半年核定保障五保户8122人(分散供养4964人、集中供养3158人),共发放生活补助974.64万元。
上报单位:埇桥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赵亚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09.03.2015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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