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现代化大农业 融资担保新模式值得借鉴

08.11.2015  14:06
  为深入开展“两大平原”金融改革,推出一批适合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金融创新产品,满足承包大片土地的农场职工对大额资金的需求,农垦建三江垦区结合实际,适时开办了“农场担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模式。自2014年以来,以这种模式发放的贷款已累计达141.7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建三江垦区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的生产资金需求,其模式值得借鉴。     “农场担保+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模式开展情况     目前采取农场担保模式发放的贷款约占垦区涉农贷款的90%。具体流程:由农户所在农场的作业区向涉农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金融机构受理申请后进行贷前调查,并到农场政策研究室进行审核。农场审核无误后出具经农场场长审批盖章的审核表,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照与所在农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种植面积,水田每亩不超过600元,旱田每亩不超过300元,进行贷款投放。贷款发放后农场作业区协助金融机构进行贷后管理直至贷款回收。最快的情况下,从签订合同至贷款发放,贷款资金当天就能到达农户手中。2015年此种方式农户贷款累放69.68亿元。     此模式的优势有三个方面:农场审核农户,简化相关手续。农场的土地在对农户承包后,由农场政研室对农户承包土地进行统一登记,起到了与土地经营流转平台相似的作用,金融机构根据政研室出具的《农户承包土地明细表》可以确定农户种植多少土地,金融机构无需到各家进行土地测量,缩短了审批时间,农户生产贷款需求的真实性得到保证。     农场协助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农场对土地从种植到收割、从规定插秧时间到田间除草等各个环节都由作业区进行统一管理,除自然灾害外没有其他因素影响整个种植过程。农户收割的粮食大多仓储在作业区,农户在出售粮食时需通知作业区,在作业区的协调下农户在售完粮后及时偿还银行贷款,从而降低金融信贷风险。     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双方成本。每年建三江有2.7万农户在各金融机构贷款,各金融机构信贷从业人员370人,平均每人需对接70多名农户。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前要核实农户贷款需求的真实性,仅贷前审核的工作量金融机构就几乎无法完成,而且随后的贷中管理和贷后回收工作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农场的协助下,金融机构可以减少相应开支,降低了运营成本的同时也下调了利率标准,较低的融资成本吸引了更多的农户,实现借贷双方共赢发展。     “农场担保+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模式的推广价值     由于“农场担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模式具有贷款额度大、资金满足率高、贷款审批手续简便、使用方便快捷等优点,促进了土地流转效率的提高,有效解决了农场农户守着大片土地难融资的问题,为解决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融资需求矛盾探索出一条新路。目前,黑龙江省除了建三江垦区,农垦绥化垦区的柳河农场也探索开办了这种模式贷款,并且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截至2015年6月末,柳河农场累计发放贷款8548万元,累计支持农户1712户,而且没有产生不良贷款。     同时,这种贷款模式还扩大了土地流转规模,加快了流转速度。通过土地规模流转、土地集约和规模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可进一步加强,从而更好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生产要素更加合理配置,有效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产品的商品率,并有利于增加对土地的投入,使土地生产效率大幅提高。由于“两大平原”地区土地平整集中,国有农场较多,土地规模较大,适合土地的规模开发,也适合这种贷款模式的全面推广,从而有效解决农场农户融资难的问题,促进黑龙江省现代化大农业的快速发展。这种贷款模式在黑龙江省现代化大农业发展中,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农场担保+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模式存在的问题     和地方政策不同,建三江管理局土地归农场所有,确权工作由农场政策研究室确定,目前建三江管理局土地确权工作进展缓慢。由于普遍采取的是一年一承包的土地承包形式,只能确定当年耕种的权利,无法确定长期承包的权利,贷款到期未偿还无法进行土地流转。     缺乏相关制约机构及风险防控机制。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才刚刚开展,贷款业务尚处在不成熟的时期,各项管理办法及贷款管理制度还有待完善。还没有形成一套较为缜密的防范约束机制,在执行中还存在一些操作性、技术性难题。     建议完善相关机制。开展“农场担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一种全新尝试,当务之急是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制订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要着手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加快保障制度建设,建立专门的风险补偿机制和抵押处置变现机制。     加强土地仲裁,保护农户合法权益。建立起协商、调解、仲裁为一体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确保流转纠纷及时化解。定期排查一次土地苗头性问题,确保土地矛盾早发现、早调处、早仲裁,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农场多方面协助,调动金融机构支农积极性。农场在为机构提供信贷协助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各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对于辖区运营成本较高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开立大额对公存款账户、要求差别化利率标准或设立奖励机制等方式,调动金融机构投放涉农贷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