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确保六中全会精神落地生根

12.01.2017  01:37
 

  安徽法院网讯    当前,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正在全党全国上下不断向纵深推进。学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关键是要做到“三个把握”“四个清醒”“四个强化”“八个提升”。

  在认识上,做到“三个把握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抓党的建设的决心。对此,我们必须强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是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并把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高度。从践行群众路线、出台八项规定,到倡导“三严三实”,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再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力度层层加码。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关键就在一个“”字,抓思想从严、抓管党从严、抓执纪从严、抓治吏从严、抓作风从严、抓反腐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已经成为常态化,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积极适应新的形势要求,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是把握党的建设的新形势。作为六中全会重要成果的两个文件,《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特别强调了“新形势”。为什么要强调“新形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30多年来,形势任务和党内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建设既积累了大量新成果新经验,又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而制定的。自2003年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来,我们党有了党内监督的丰富实践。形势发展使得制度调整修正成为必要,形势发展也对每一位党员提出了更新的要求。

  三是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同程性、目的一致性。对于法院干警来说,学习领会六中全会精神,尤其要把握好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关系。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同属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有机组成部分,二者统一于国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共同指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方向。

  在理论上,做到“四个清醒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内涵丰富、博大精深,必须深刻理解、深刻领会,把握精神实质,吃透精髓要义。特别是要清醒认识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清醒认识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最具标志性历史性意义的成果,就是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干了许多开创性的工作,做了许多过去想做而做不了的事情,治国理政成就有目共睹、举世公认。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充分反映了全党的共同意志和人民的共同心声,是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迫切需要,是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和挑战、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根本保证。

  二是清醒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新情况新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统一,从12个方面就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出全面部署,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基本遵循,是我们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具体体现。

  三是清醒认识强化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直面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吸收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成果,贯彻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彰显法治原则,围绕权力、责任、担当,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是全面从严治党法治化的重要制度创新。强化党内监督,完善监督体系,目的就是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不断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四是清醒认识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对象。治国必先治党,治党首在治吏。全会通过的两部党内法规,一个鲜明特色就是突出了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做起,这是由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执掌重要权力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也是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发挥示范作用的特殊职责所要求的。

  在行动上,做到“四个强化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最根本的是要落实到行动上来。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党中央核心地位,坚决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坚决听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指挥,做到立场特别坚定、旗帜特别鲜明、态度特别坚决。坚持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贯穿到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法院工作的所有方面、所有环节,转化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强化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规范法院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是人民法院宝贵的工作经验和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党员先进性作用的发挥贯穿于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党建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是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要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把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准确把握法院党建工作的特点,坚持党性、人民性、法律性的统一,使党建工作符合法院实际、体现法院特色,使党建工作与法院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水乳交融、互相促进。

  三是强化党内监督,确保司法权规范运行。全面落实好党内监督责任,不断增强向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进一步强化对领导权力的监督、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对司法作风的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创新党内监督方式方法,把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不断增强监督效果。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证。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强化责任意识,狠抓责任落实,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对违纪违法问题从严惩处,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牢牢把握“五个过硬”的总要求,不断提升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在能力上,做到“八个提升

  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一名法院领导干部,必须善于运用哲学思维,以科学的方法搞好业务、抓好管理、带好队伍。

  一是提升尊重客观,把握宏观的能力。客观的存在、客观的实际,决定我们的方法方向,是我们掌握和运用科学方法论的基础。近年来,安徽高院统筹部署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我们立足客观、把握宏观。比如,我们通过对经济增长与案件关系的深度研判,把握住审判工作的态势,找准法院工作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切入点;通过对案件审判中折射出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进行分析,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

  二是提升全面协调、统筹兼顾的能力。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在纷繁复杂的矛盾体系中,既有主要矛盾,又有次要矛盾。当前,法院工作千头万绪,既要注重总体谋划,又要注重牵住“牛鼻子”。要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重点与一般、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要合理分配精力和时间,在抓好重点工作的同时,带动一般工作的开展,努力形成全面活跃的工作态势。

  三是提升继承发展、开拓创新的能力。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要立足已有的优势和条件,延续发展,把一张蓝图绘到底;要强化改革思维和创新意识,勇立潮头,站在前沿,善于总结和发现新鲜经验。在司法改革的推进过程中,要做到有理想、接地气,确保改革创新符合上级精神、符合省情院情、符合司法规律。

  四是提升灵活机动、促进转化的能力。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我们强调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就是在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客观性的同时,善于把认识和化解矛盾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比如在推进司法改革中,我们要直面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坚持以改革的思维和改革的方法去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在问题的解决中实现改革方案的优化完善,这就是灵活机动、促进转化的能力。

  五是提升循序渐进、适时突破的能力。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到质变,由微小的变化慢慢积累开始。我们做一切工作,都强调求实效、谋长远,脚踏实地,循序渐进,推动工作升华突破,打造法院的品牌。近年来,我们立足安徽人口大省、案件大省的优势,科学谋划,在强力推进工作中总结经验、深挖典型,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信息化建设、文化建设、执行、涉外商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职务犯罪审判、涉军维权、案例、司法改革、监督联络等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发现亮点、精心策划、重点培育、深度传播,真正实现和发挥司法品牌的价值。

  六是提升远见卓识、审时度势的能力。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科学的态势分析是“放大镜”和“望远镜”,能够前瞻性地指导工作,让我们有的放矢,使工作立于不败之地。在推动法院工作发展过程中,尤其需要站位高远,把好方向,预判在前、把握在前。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强化调研实践,强化预判分析,提高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针对性;提升战略思维,从全局角度,以长远眼光,分析形势、把握趋势、谋划工作、推动发展。

  七是提升掌握主动、自觉实践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学习掌握认识和实践辩证关系的原理,就必须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就要加强调查研究,凡事主动而为、心中有数,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重视对执法办案和改革事项进行类型化处理,区分不同情况,分门别类地解决问题。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不断深化认识、总结经验,以改革创新精神促进司法实践,以司法实践检验改革成效。

  八是提升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同时也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法宝。要以“甘当小学生”的心态,虚心向群众请教,不断改进自身不足。坚持司法为民,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积极破解执行难,确保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到哪里,法院的诉讼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解决审判执行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坚

  原载人民法院报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