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记者:在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增”、今年夏粮再获丰收、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背景下,国家为什么要出台《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是如何对这项工作进行战略部署的?
韩长赋:近年来,我国现代农业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各种风险挑战和结构性矛盾也在积累聚集,生态环境和资源条件两个“紧箍咒”越来越紧,农业生产成本“地板”和农产品价格“天花板”双重挤压越来越重,人民群众对农产品多样化需求和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农业保供给、保收入、保安全、保生态的压力越来越大。面对新形势,迫切需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2014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都对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尽快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技术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李克强总理指出,破解生态环境和资源条件两道“紧箍咒”,只能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制定出台《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这是国家层面首个系统部署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工作的重要文件。根据《意见》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为重点,着力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推动农业发展由数量增长为主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上来,由主要依靠物质要素投入转到依靠科技创新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由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可持续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战略,必须坚持把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作为首要前提,把提高质量效益作为主攻方向,把促进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内容,把推进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把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作为基本遵循,力争到2020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积极进展,农业内生活力进一步激发,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到2030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显著成效,农业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竞争力显著增强。
记者: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当前粮食供需形势出现了一些新变化,请问《意见》在粮食安全实现方式上有新的调整和变化吗?
韩长赋: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绝不意味着放松粮食生产,绝不能削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意见》提出要坚持把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作为首要前提。确保饭碗任何时候都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夯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基础。同时,《意见》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思路上作出了相应调整,主要是推动粮食生产由注重年度产量向稳定提升粮食产能转变,实现“产量稳定”“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这也是为了长久地、更好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产量稳定”就是要集中力量千方百计把最基本最重要的谷物、口粮保住,在此基础上,统筹兼顾棉油糖、“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藏粮于地”就是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整合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统筹使用、集中力量开展建设,到2020年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有计划分片推进中低产田改造,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优先在东北、黄淮海和长江中下游等水稻、小麦主产区,建成一批优质高效的粮食生产基地。“藏粮于技”就是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单产水平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大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推广绿色增产模式;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大力发展现代种业,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发展农业信息化,给粮食生产插上科技的翅膀。
记者:《意见》提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以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请问土地规模经营如何适应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新要求?
韩长赋:土地规模经营如何适应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新要求,《意见》对此有明确阐述,即在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础上,各地要采取财政奖补等措施,扶持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引导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有条件的地方在坚持农地农用和坚决防止“非农化”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农民意愿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尽量减少田埂,扩大耕地面积,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
具体而言,要在以下三方面努力:
一是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为土地流转搭好平台、搞好服务。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农户长期流转承包地并促进其转移就业。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二是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土地经营规模不是越大越好,应当有一个适宜的范围,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据测算,现阶段,对土地经营规模的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土地面积10-15倍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
三是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规模化水平。农业规模经营可以有多种形式,既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形成土地规模经营,也可以通过发展农户间的联合与合作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来提高组织化、规模化水平。鼓励发展既不改变农户承包关系,又保证地有人种的托管服务模式,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实现统一耕作、规模化生产。《意见》也明确指出,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加快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积极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形式。
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切实做到“三个不搞”,即: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防止“非粮化”、禁止“非农化”。
记者:目前,有一种说法是“我国农业面源污染是第一大污染源”,也有一种说法是“农业面源污染占全国污染排放的半数以上”。请问如何通过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
韩长赋:近年来,通过采取一些有效的防控措施,我国局部地区农业面源污染形势呈好转趋势,但总体上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在一些地方甚至有加剧的态势,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治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提出要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入手,全面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和建设。为此,《意见》提出要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努力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一控”,就是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大力发展节水农业。“两减”,就是通过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把化肥、农药的施用总量逐步减下来。力争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三基本”,就是实现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基本资源化利用。
关于农业面源污染,我还想说明两点:第一,农业面源污染“排放量”不等于实际“污染量”。以化肥为例,我国农田化肥中35%的氮在当季被作物吸收,剩余大部分被后季作物、农田沟渠、缓冲带、湿地或下级农田陆续消纳利用,最终只有约7%进入水体,真正造成环境污染的量很有限。第二,农业面源污染很多是可逆的。工业污染基本不可逆,只能靠稀释、填埋,而农业面源污染大部分可以通过农艺措施来吸收和消化,比如种芦苇可以净化富营养化水体。
而且,从世界农业发展看,解决好粮食安全问题离不开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的大量使用,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也都经历过农业面源污染严重的阶段。在温饱没有解决、生存吃饭还成问题的年代,是很难顾上考虑资源环境问题的。因此,对于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既要高度重视,下大决心解决,但也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不能脱离实情、过度渲染。
记者: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愈发关注“舌尖上的安全”,《意见》也对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出了部署。请问农业部还准备采取哪些新的措施来确保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韩长赋:《意见》明确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舌尖上的安全”作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点任务之一,作了安排和部署。农业部将按照《意见》要求,坚持产管并举,力求做到“产出来”与“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重点是推进“四化”和“两治”。
“四化”:一是加快标准制定,推进标准化生产。实施农业标准制修订5年行动计划。开展标准化生产创建,力争5年内全国“菜篮子”主产县生产基地基本实现按标生产。二是强化投入品管控,推进绿色化生产。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探索建立高效低毒农药补贴制度,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开展产地环境污染治理,集中解决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三是落实生产者责任,推进规模化生产。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作用,率先在合作社、龙头企业推行生产记录台账制度,力争5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四是建立追溯体系,推进品牌化生产。以生猪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开展追溯试点,力争5年内大部分合作社、龙头企业实现可追溯。稳步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打造一批优质农产品品牌。
“两治”:一是加强执法监管,实施专项整治。深化突出问题整治,严打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行为。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坚决惩治不作为、乱作为。二是创新监管模式,推进社会共治。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积极探索有效监管模式。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加强科普解读。
记者:近年来,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国耕地数量不断减少,质量也在下降,在人多地少水缺、粮食生产紧平衡的严峻形势下,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过程中,如何有效提高耕地质量?
韩长赋:我们常说,中国用世界10%的耕地和6%左右的淡水资源,养活了世界20%的人口。但这个巨大成就的背后,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一方面,农业资源长期透支、过度开发,复种指数高、四海无闲田,资源利用的弦绷得越来越紧;另一方面,农业面源污染加重,农业生态系统退化,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越来越接近极限。农业发展面临资源条件和生态环境两个“紧箍咒”,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水泥地上种不出庄稼,没有了耕地其他都是空谈。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到“中国人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就必须切实保护耕地数量,着力提升耕地质量。
保护耕地数量,《意见》明确提出要坚守耕地红线,做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要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信息共享。为此,需要坚决控制建设用地无序扩张,今后各地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要避开永久基本农田,不能摊大饼式地大量占用城郊优质耕地。耕地占补平衡要做到补充数量和质量“两个到位”,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等行为。
提升耕地质量,《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耕地质量保护法律制度,研究制定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土地督察作用,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加强土地督察队伍建设,落实监督责任,重点加强东北等区域耕地质量保护。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分区域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治理、污染耕地阻控修复等建设,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等。实际上,就是要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过程中,改变“重用地、轻养地”的利用方式,从单纯注重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保护并重转变,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新路子。(摘自:农民日报 15-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