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坑张口伤市民 施工单位被判赔9万余元

23.06.2014  12:53
摘要 : 为布设合肥“天网工程”设备,施工单位在路边挖坑,因未及时回填,致路人栽入坑中,脾被切除。昨天,经合肥包河区法院审理,“天网工程”施工方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判赔偿路人陈明经济损失9万余元。

  为布设合肥“天网工程”设备,施工单位在路边挖坑,因未及时回填,致路人栽入坑中,脾被切除。昨天,经合肥包河区法院审理,“天网工程”施工方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判赔偿路人陈明(化名)经济损失9万余元。
  
  去年12月6日,陈明下班路过骆岗街道高王村道路时,突然栽入一个无任何遮挡和安全提示的坑中,顿时感觉腹部疼痛。次日,陈明到滨湖医院治疗,并于当天接受脾切除手术。据了解,陈明坠入的浅坑是“天网工程”施工时所挖,施工方是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承认坑是他们挖的,但拒绝赔偿。”陈明说,他住院花了三四万元,家里无力承担。在协商无果后,陈明将施工方告上法庭,索赔162403.57元。经鉴定,陈明因外伤致脾破裂并切除,属八级伤残。
  
  庭审中,施工方称,事发时,公司已尽管理职责,设置了警示标识及安全设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现场光线良好,陈明未尽注意义务,导致事故发生。
  
  包河区法院审理认为,事故中,并无证据证明施工方在现场设立了警示标识和安全护栏,即便设立了,亦应进行巡查和维护。因此,施工方应承担八成责任,赔偿93187.18元。(稿件来源: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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