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安徽省发生2起突发环境事件 均已妥善处置

14.07.2017  10:32

  记者日前从省环保厅获悉,上半年我省发生突发环境事件2起,均属一般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2起事件分别为:2月8日,铜陵恒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高沸点溶剂罐燃爆事故次生环境污染事件;5月11日,宿州市萧县安徽人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仓库火灾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省环保厅有关人士表示,我省上半年共接报突发环境事件2起,与2016年同期持平,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从2起事件起因看,均由生产安全事故引发;从污染类型看,均属于水污染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污染事件。根据《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等,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夏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