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核准省地震局3项行政许可项目

19.04.2015  10:15

  近两年来,陕西省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工作,集中清理了一些行政许可事项。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省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 (陕政发 〔2015〕14号),公布了《省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和《省级部门代国务院部门初审的行政许可项目》。在此次行政审批清理中,陕西省地震局共保留了3项行政许可事项。

  陕西省地震局负责的3项行政许可中,省级行政许可2项,分别是"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和"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机构丙级资质认定"。代中国地震局初审的行政许可项目1项,即"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机构甲乙级资质审核"。此3项均与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有关,也是《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3号)、《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中国地震局令第8号)规定的省地震局应承担的职责。

  该文件的印发,进一步促进了全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批和监管工作。陕西省地震局将根据省政府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限、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网络全程监控、办理时限预警、日常考核督办等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