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震局制定出台效能问责实施细则

23.04.2015  23:09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保证政令畅通,日前,省地震局根据《安徽省直机关效能问责办法》制定出台了《安徽省地震局效能问责实施细则》。
      细则强调局各部门、二级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违反有关作风效能建设规章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工作效能,损害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妨碍优化局发展环境的将要被问责。细则共5章23条,对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