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撑起法治合肥一片天

09.12.2014  13:56

  法者,天下之公器。一部良法,对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的作用是巨大的。

  1983年到2014年,时光荏苒。30多年来,我市先后制定出台40多部地方性法规。你可能意识不到,这些看不见、摸不着的法规,时刻守护在你我身边,规范秩序、促进发展、维护公正、调解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产生活发挥着重要作用。

  《合肥市环城公园管理办法》作为我市第一部保护环城公园的地方性法规,必将载入史册。1987年10月29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同年12月20日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这部专门保护合肥“绿色项链”的法规正式面世。

  如今,漫步在合肥环城路上,两侧郁郁葱葱的树木供应着充足的氧气,既是一道靓丽风景,也是闹市区一片安静的“大氧吧”。正是由于完善的法律保护,环城公园景区在城市高速发展的几十年后依然焕发勃勃生机。

  被誉为科教基地的合肥,如何充分利用科教资源,激励创新主体?合肥首部激励科技创新地方性法规——《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于1998年正式诞生。它明确了对科技企业经营、科技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运用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予以支持和鼓励,为合肥后来的“创新高地”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奠定了坚实基础。

  除了环境保护、科技创新,还有的法规致力于保护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比如,《合肥市志愿服务条例》填补了法律空白,为全市38万注册志愿者提供了“法律护盾”。其中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医疗、交通、通讯、误餐等保障,并开展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此外,志愿服务组织应当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为志愿者办理必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在经济领域,对于全市广大民营企业家来说,最重要的一部地方性法规要数《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了。这部法规的诞生过程非常不平凡,充分体现了“合肥速度”、“合肥特色”。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采取“非常规”立法工作方式和程序,“临时加入”立法计划,仅1个月时间就完成一审。法规的施行让合肥民营经济感受到“春风扑面而来”。

  新的法规陆续制定,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规也要及时修订。《合肥市消防条例》、《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这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规,有些条款已经过时,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修订,使立法工作保持了“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