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召开三届二次理事会 暨2014年“博爱在江淮”公益募捐活动工作通报会

25.06.2015  19:27

    6月24日上午,宿州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暨2014年“博爱在江淮”公益募捐活动通报会议在市政务中心礼堂第四会议厅召开。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理事候选人)、受表彰单位代表,社会监督委员会成员和志愿者代表逾百人参加。市政府副市长吕剑出席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红十字会副会长李华民主持。

    张曙光书记对此次会议作出了重要批示,并对我会荣获“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表示祝贺。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甄从组织队伍及自身建设、项目筹资战略、救助模式改革、核心业务及人道工作领域、红十字宣传、志愿服务体系六个方面汇报了市红十字会“三大”以来的工作情况,并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一是坚持围绕红总会“十大”会议精神和省、市政府《实施意见》精神,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党委、政府和上级红会的决策要求上来;二是注重工作重点往基层一线倾斜、工作方式向志愿服务倾斜、资金流向向项目倾斜,科学合理布置红十字会重点工作;三是做到持续保持强势宣传的势头不放松、持续保持诚信体系建设不放松、持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不放松,全面提升红十字软实力;四是创新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创新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创新社区红十字工作、创新筹资渠道多元化,为红十字事业发展注入新元素。

    会议依法调整7名理事,增补2名常务理事,改选市政府副市长吕剑为新一任宿州市红十字会会长。

    会议通报了宿州市2014年“博爱在江淮”公益募捐活动工作情况,并对获得最佳贡献奖、最佳支持奖和优秀组织奖的22家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最后,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新任会长吕剑作重要讲话。吕市长首先对王甄会长的工作报告给予了极大的肯定,对宿州市红十字会荣获“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表示热烈祝贺。吕市长表示,红十字会事业是一项伟大而崇高的事业,希望全市各级红十字会要充分履行政府人道主义领域助手的职责,将红十字工作与政府工作的重点、群众生活的难点有机结合起来,将红十字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起来,在社会上广泛弘扬“好人”文化和社会正能量,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再上新台阶,同时,吕市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全面贯彻红总会“十大”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上来;二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红十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要突出重点,全力促进红十字工作在发展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四要加强领导,形成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