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联合省农委制定发布《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

28.08.2017  12:03

  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确保“三权分置”落实到位,树立市场经济的契约意识,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依法签约、规范履约,2017年8月14日,省工商局联合省农委制定、发布了《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

  省局在去年对全省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履行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今年启动了《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发布工作,其目的就是希望通过制定和推广使用《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指导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签约履约行为,从而使土地流转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签约、规范履约,从源头上消除和解决当前土地流转合同在签订、履行中存在的问题,预防和降低土地流转纠纷的发生。今年年初,安徽省工商局开展了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的调研、修改和论证工作,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5月份草拟了《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6月—8月,该省工商局经过四次征求意见并进行整理、修改,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全面、完整,于8月14 日正式联合省农委联合制定、发布了《安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

  与目前各地使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相比,示范文本有以下几个特点:1、条款齐全。这次制定的示范文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条款齐全,排序合理,符合一份合同所应有的规制和形式;2、定金约定。为了给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提供一个保障,防止出现随意终止合同、土地抛荒现象,在示范文本增加了定金条款,为合同的顺利履行加设了一道“保险”;3、内容清晰。这次制定的示范文本力争在文字上做到清晰明了,表达完整,修改和完善以往可能会引起歧义的内容;4、权责对等。土地流转合同当事人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是相对应的,同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是对等的;5、依法依规。从全省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看,一些条款超越了相关规定,如流转期限超过了承包期、违约金超过了合理范围、备案手续超越了法律规定等,在这次制定的示范文本都做了更正和明确,便合同的每一项条款都做到合法合规;6、样式规范。这次发布的示范文本格式是按照规范的合同样式和要求制定的,形式上做到了规范、统一,布局合理,排列有序。

  这次制定、发布的《安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是针对2016年在调研中发现的我省在签订、履行土地流转合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着重要通过示范文本的制定和使用,从以下十个方面解决我省目前土地流转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明确了委托关系,解决“委托情况不明,合同效力待定”的问题;二是明确了流转性质,解决“流转形式混淆,合同性质不清”的问题;三是明确了合同主体,解决“缺少农户签字,合同主体错位”的问题;四是排除了征地方式,解决“征地代替委托,流转方式走样”的问题;五是理顺了签订流程,解决了“流转顺序巅倒,有违法规规定”的问题;六是完善了合同条款,解决了“缺少法定款项,合同内容缺失”的问题;七是明确了监管责任,解决了“未按规定操作,监管存在瑕疵”;八是明确了流转形式,解决“流转方式不明,法律关系不清”的问题;九是明确了政策规定,解决“流转期限过长,超出法定时间”的问题;十是统一了合同内容,解决“合同版本众多,不便统一管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