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16.03.2016  11:32

蚌埠市局:在文化广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现场设立了宣传咨询台,工作人员热情地向群众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并耐心向群众讲解假劣食品药品识别、保健食品、化妆品及食品安全等知识,同时现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普及了食品药安全品知识,提高了人民群众健康维权意识。 

阜阳市局:在清河广场活动现场设立宣传展台,悬挂宣传标语,展示假劣食品药品,发放宣传资料。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向公众讲解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鉴别方法。宣传活动中共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发放新《食品安全法》、《12331举报投诉须知》等宣传资料300余份。 

宿州市局:在该市二中科技广场组织开展了315主题宣传活动。组成30人方队参加了该市“你消费我做主”主题活动启动仪式。现场设置4块展台,累积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重点为群众讲解不合格食品药品基本常识及安全用药知识。

淮北市局:在淮海路两宫广场设立了咨询和真假食药商品展示摊位,现场共接受群众咨询近200人次,发放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宣传材料近5000份。同时,集中销毁了过期“阿莫西林胶囊”等药品1100盒,假劣饼干、酱油等食品1482件(盒)。

铜陵市局: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到市中心的合百广场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宣传台,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包括新《食品安全法》和该局印制的《安全用药》读本以及介绍该局职能和联系方式的宣传折页;解答群众现场提出的各种问题,传授购买药械的技巧;同时展示该局近年来查获的典型假劣药品,热情接待消费者的食品药品投诉。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多本,解答和接受群众咨询20多条。

池州市局:在远东国际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活动。设置“食品药品打假成果展板”、“咨询台”和“假劣药品展示台”等向消费者展示2015年食品药品药品打假成果,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常识,教授消费者正确辨别假劣药品和保健食品,引导消费者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身消费权益。活动期间,共接受群众咨询100余次,先后介绍假劣药品和保健食品20余个品种,发放科普宣传资料200余份。

和县局:围绕年主题“新消费,我做主”,通过展出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消费者普及消费者维权知识、法律法规及公布2016年度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和消费警示。活动现场,执法人员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并向过往群众讲解真假烟酒、伪劣种子的辨识方法,认真接受群众投诉咨询,帮助消费者提高辨别商品的能力和维权意识。共展出展板38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接受宣传咨询530人次。

郎溪、绩溪县局:通过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消费维权指导、受理投诉咨询以及现场展示假冒伪劣商品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消费知识,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并就如何鉴别、区分假劣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产品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答疑解问,针对消费者关心的食品药品质量、餐饮食品安全、保健食品等方面的知识进行了详细地解答。现场发放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单1000余份。

蒙城县局:在城西垃圾填埋场集中销毁一批严重威胁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假冒伪劣产品。集中销毁活动的商品涉及食品、药品、化妆品、白酒等7大类40多个品种,总价值32万元。  去年以来,该局进行“打假”专项检查10余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3700多家,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0余件,收缴各类假冒伪劣商品价值达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