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有林场做成全国独大 总收入占了全国近四成

29.10.2014  10:05
      原本“家底”与兄弟省区相差无几的广西国有林场,近年迅速把“家业”做成了全国独大:在全国国有林场中,营业总收入占近四成,利润超过六成。这是国家林业局近日汇总全国国有林场2013年决算报表显示的结果。
      国家层面发布的这组权威数据表明,广西国有林场201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9.4亿元,占全国38.6%,排名第一;同比增长27%,比全国高14.7个百分点;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8.99亿元和8.88亿元,占全国比重均超过60%,独占大头,同比增长分别为77.1%和75.8%,均比全国高约30个百分点;年末资产总计303.46亿元,占全国21.56%,排名也是第一。
      国家林业局有关人士表示,广西有196个国有林场,占全国4.15%,林地经营总面积2085万亩,占全国2.15%,数量分布和资源占用都处于“均值区间”,“本钱”与大多数省区差不多,而在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上却实现“一家独大”,难能可贵。
      进入本世纪以来,作为生态建设中坚力量的广西国有林场,改革创新,特别是通过13家区直林场“大场带小场”,把“绿色家底”迅速做大。区直林场大规模在场外租地造林,使全区约1/10林地集中到国有林场经营,森林年生长量从过去每亩0.8立方米左右提高到了1.6立方米以上,一年增加的“活立木”比过去两年还多,实现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持续“双增长”,使广西迅速变成全国最大木材产地和战略储备核心基地。2013年,全区国有林场生产原木461万立方米,占全国国有林场原木产量的39%。
      13家区直林场担当主力军,利用雄厚的原木资源,带领木材加工业在八桂大地异军突起。2013年13家区直林场生产纤维板87万立方米,销售收入11.59亿元,在全国国有林场中的比重分别高达92%、95%。这13家区直林场全部盈利,为全国国有林场贡献1/3的营业总收入和1/2以上的利润,年末资产总额比中央直属的三大森工集团总和还要多。
      据初步统计,今年前三季度,13家区直林场共实现总产值112.31亿元,同比增长19.25%;营业总收入44.24亿元,同比增长9.23%;经济发展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态势。业内人士介绍,林业总产值包括森林蓄积量增加形成的“活立木”,营业总收入在第一产业中只计算商品材销售收入,未采伐的“活立木”不统计在内。前三季度区直林场实现总产值的绝对值和增长率,分别是营业总收入的2.5倍和2倍,表明区直林场资源“家底”越来越雄厚,可持续发展后劲十足。(记者  谢彩文  通讯员  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