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花落贵州

07.03.2016  18:27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发函批复,同意贵州省建设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这是全国首个获批建设的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批复提出,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将通过3~5年时间探索,有效打破数据资源壁垒、强化基础设施统筹,打造一批大数据先进产品,培育一批大数据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大数据众创空间,培养一批大数据产业人才,有效推动相关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发掘数据资源价值,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按照批复要求,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要在控制好试点风险以及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大胆探索、创新发展。同时,围绕八大主要任务开展系统性试验:           一是开展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试验。制定贵州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建立政务数据资产登记制度和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探索建立政务数据资源审计和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二是开展数据中心整合利用试验。统筹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面向本区域、其他区域和中央部门、行业企业等用户,提供应用承载、数据存储、容灾备份等数据中心服务。           三是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试验。在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开展政府治理大数据创新应用,实施“数据铁笼”、大数据治税等重点工程,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实施“精准扶贫云”示范工程,建立西部贫困地区大数据精准扶贫的示范应用。           四是大数据产业聚集试验。推动传统产业与大数据融合发展,推动大数据在工业、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示范应用,发展智能制造、农业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和业态。           五是积极培育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发展大数据核心业态、关联业态和衍生业态。打造大数据金融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普惠金融发展。打造一批满足大数据重大应用需求的产品、系统和解决方案。           六是开展大数据资源流通试验。以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等为载体,构建大数据资源流通平台,建立健全数据资源流通机制,完善大数据资源流通的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           七是开展大数据国际合作试验。积极参与大数据相关国际合作框架体系内的国际研发和项目交流,打造“数博会”等国际会展交流平台。引导国内外企业加强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的研发合作,推动我国大数据产品、技术和标准“走出去”。           八是开展大数据制度创新试验。将服务模式创新、政策制度突破、体制机制探索作为大数据试验区建设的重点,建立大数据地方法规规章,创造有利于推动大数据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