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森林城市4年后或达10个

25.09.2016  13:02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从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重要议题,我省在不断地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徽样板。根据“生态强省战略”,我省力争到2020年实现国土空间开发新格局基本确立、资源利用更加高效、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文明重大制度基本确立、生态文明新风尚有效形成等五大目标。

  合肥等5城市跻身国家森林城市

  据了解,“十二五”以来,我省生态保护扎实推进,绿色发展行动力大幅提升,生态强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超额完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1.4%,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累计下降10.5%、10.8%、13.6%、20.7%。淮河、巢湖水质稳定向好,新安江保持为全国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淘汰燃煤小锅炉5803台、黄标车和老旧车52万辆,火电机组和水泥生产线脱硫脱硝实现全覆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新增耕地110.9万亩,连续17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新增造林949.2万亩,巢湖流域、黄山、蚌埠、宣城等市获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2013年,池州市率先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实现了全省创森“”的突破;2014年,合肥、安庆市再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2015年,黄山、宣城市又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此外,淮南、六安、铜陵、滁州、宿州等五市已加入“创森”行列,全省60%以上的设区市已经或正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同时,全省创建省级森林城市19个、森林城镇252个、森林村庄1809个。

  强化生态保护,构建生态屏障

  青山绿水不但是我省靓丽品牌和宝贵财富,也是重要的竞争优势和发展潜力。自省第九次党代会确立打造经济、文化和生态“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目标后,2012年9月,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决定开展森林城镇创建活动,确定到2016年,争取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设区市)5个,省级森林城市(县、市、区)20个、省级森林城镇(乡镇)300个;并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创建一批森林村庄。近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扎实推进绿色发展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建立完善以风景林、防护林为主体的城镇生态保护屏障,持续推进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和绿道建设,构建城镇园林绿地系统。注重培育特色林产业,重点实施林下经济示范项目。构建皖北及沿淮平原绿化生态屏障。建设皖江绿色生态廊道,及长江防护林工程。大力开展封山育林和森林抚育,构建皖南山区绿色生态屏障。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完善国有林场经营管理体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新一期林业血防及天然林保护工程,加强公益林建设,加快推进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建设森林重点火险区防火视频监控系统,使森林火灾监控率达到50%以上。

  2020年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35%,森林蓄积量达到2.7亿立方米,湿地保有量达到1580万亩。创建国家森林城10个、省级森林城市50个、省级森林城镇600个,创建森林村庄4000个,建成森林长廊示范段700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