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暨合肥市举办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广场宣传活动

05.12.2017  09:43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4个国家宪法日。当日,省暨合肥市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广场宣传活动在合肥市和平广场举行。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姚玉舟出席活动并宣布省暨合肥市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广场宣传活动开始,省政府副省长、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建中,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委法治办常务副主任车建军,省直机关工委书记钱桂仑,省委宣传部部委会成员、省委外宣办(政府新闻办)主任郑明武,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黄冰霓,省司法厅副巡视员、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晏平等省直和合肥市有关领导出席活动。省司法厅厅长、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时侠联致辞。

时侠联指出:从2014年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始终坚持把普法作为推进依法治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广泛宣传,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明显提升,普法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时侠联要求:今年“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全省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这一主题,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论断新部署,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及地方性法规。坚持狠抓“关键少数”不放松,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党章。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丰富形式,拓宽渠道,努力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全面提升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活动现场,省市30多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开展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服务、社会保障、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及服务,100名普法志愿者开展法律宣传与咨询活动并向市民赠送普法宣传材料。省、市法宣办编排了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节目;组织书法名家现场义务为市民书写法治楹联,灯谜专家开展法治灯谜有奖竞猜活动。省、市领导观看了法治文艺演出,并对参加法律咨询、为民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慰问。





(厅法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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