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18.04.2016  19:25
 

国土资发〔2016〕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已经2016年第2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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